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求《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日期:2020-08-04

 

   为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切实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质量水平,现公布《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欢迎各界人士通过本网站、发送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    

  2020年84日~2020年813日    

  电 子 邮 件:355584807@qq.com    

联 系 电 话:0711-3281868

通 讯 地 址:鄂州市鄂城区文苑路11号生态环境大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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