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鄂州市生态环境监测站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索  引  号: 011217651/2025-04637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25年02月08日
发文单位: 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08日
主题分类: 其他 效力状态: 有效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应急监测及地方需要承担的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承担辖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的建设和运行相关工作,收集、管理、分析生态环境监测数据。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根据鄂州编字[201234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鄂州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内设4个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综合业务室、自动化监测室、环境研究室。 

  办公室:承担文电、会务、保密、安全、档案、财务、后勤和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人事、党务、群团、纪检、工会等工作。 

  综合业务室:负责编制站年、月业务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并组织、协调计划的实施;负责对外联系、接洽相关业务工作及用户异议管理;负责监测报告的统计、制表及上报,完成环境质量月报、年报,组织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负责有关城考等工作中环境监测数据的统计填报;负责组织落实《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各项要求和规定;负责监测数据、监测报告、报表的三级审核,负责监测质量的保证、管理和计量器具的定期检定和管理;组织实施上级下达的监测项目考核及上岗证考核;负责组织和开展站各种学术活动、监测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协调监测网络工作 

  自动化监测室:规范管理空气和水质自动站,确保空气和水质自动站长期稳定运行及时、准确地向国家总站和省中心站上报监测数据对空气和水质自动站运行状况及监测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发现异常及时上报;接受国家总站和省中心站安排开展的监测技术实验和研究工作负责评价分析本监测区域的环境质量状况,做好《空气质量日报》和《水质周报》编制工作。 

  环境研究室: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并进行宣传、指导和监督;提供鄂州市辖区环境问题的科学研究、环境保护科研、开发及成果的应用;组织制定站内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制定和修改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提供环境保护工程科学技术咨询服务;提供环境管理技术及环境经济政策研究;提供危险废物和放射性等的环境风险研究;提供鄂州市区内工业企业的清洁生产指导,部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 

  (二)人员构成情况 

  根据鄂州编字[202122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财政局等部门机构调整的通知》,鄂州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为市生态环境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编制调整为32名,2025年实有在编在岗人员23人,退休18人;另有经市人局、市民政局办理的正式手续到鄂州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工作的财政供养人13人,实有在岗人员12,退休1人。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5年本年收入1,000.33万元,比上年增加39.08万元增加4.0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0.3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1,000.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收入增加原因:2025年人员类费用较2024年增加。 

  2.预算支出情况:2025年本年支出1,000.33万元,比上年增加39.08万元,增加4.06%。其中:基本支出527.33万元,占总支出的52.72%;项目支出473.00万元,占总支出的47.28%本年支出构成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20万元,占本年支出10.32%;卫生健康支出28.77万元,占本年支出2.88%;节能环保支出831.24万元,占本年支出83.10%;住房保障支出37.12万元,占本年支出3.71%。 

  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2025年人员类费用较2024年增加 

  (1)2025年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32.4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晋级晋档相关支出增加二是事业单位人员绩效工资纳入预算 

  (2)2025年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6.68万元,主要原因:2025年改革过渡运转经费项目支出较2024年增加 

  3.其他预算收支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四、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53.13 万元表6公用经费,比上年增加4.40万元,增加8.99%,增加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相应增加。其中办公费3.70万元,印刷费2.50万元,电费3.00万元,差旅费2.50万元,公务接待费0.50万元,委托业务费0.80万元,工会经费6.19万元,福利费23.5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4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0.50万元,比上年减少0.50万元,减少50%。分别如下: 

  1.公务接待费0.50万元,上年减少0.50万元,减少50%,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相关规定要求,控制接待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上年增加0万元,增加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加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无市级编制,单位无此项预算安排 

  3.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加0%,主要原因是单位无此项预算安排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2025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132.00万元,比上年减少1.40万元,减少1.05%,主要原因:与2024年政府采购相比较,通用设备采购减少,专用设备采购增加。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132.00万元,主要是污染防治专用设备、监测设备、办公设备、打印纸等;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5年设备、家具及无形资产146台/件,现有国有资产总值为366.24万元,计划新增配置污染防治专用设备、监测设备、办公设备等资产10台/套,资产配置预算131.00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表9) 

  2025年其他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73.00万元。如: 

  1.“生态环境调查及监测专项主要实施内容是通过对我市地表水和酸雨及农村环境质量的监测掌握我市地表水环境及大气环境状况,为环境综合治理和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2025年预算安排120万元,其中12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2025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对水质、空气、土壤变化进行监测,提高鄂州市环境监测能力,准确掌握监测点位水环境、大气、土壤、农村环境质量状况,对水质、空气、土壤变化做出预警预判 

  成本指标:成本投入120万元,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预算,不超标。 

  产出指标,其中:(1)数量指标:①管理维护监测专用设备40台 /套;②管理维护自动监测站16座;(2)质量指标:①监测专用设备完好率100%;②自动监测站正常运转率100%;③监测数据合格率100%。 

  效益指标,其中:生态效益:改善生态环境。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 

  2.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专项”主要内容是对全市重点企业和污染源进行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等监督性监测,了解和掌握重点企业污染源排放情况,为环境管理执法、加强污染防治提供技术支撑。2025年预算安排128万元,其中:128万元资金来源为年初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 

  2025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按年度环境监测工作方案及计划对我市86家废水废气废渣等重点污染排污企业进行规范、科学地监督性监测,针对污染源排放监测数据的变化趋势作出预警预报,为环境执法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 

  成本指标:成本投入128万元,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预算,不超标。 

  产出指标,其中:(1)数量指标:①管理维护监测专用设备40台 /套;②管理维护自动监测站16座;(2)质量指标:①监测专用设备完好率100%;②自动监测站正常运转率100%;③监测数据合格率100%。 

  效益指标,其中:生态效益:改善生态环境。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 

  3.“改革过渡运转经费”主要内容是解决改革过渡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维持市生态环境监测站的正常运转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2025年预算安排225万元,其中225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对空表的说明: 

  2025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为空表; 

  2.部门管理的对下转移支付项目预算情况: 

  无。 

  十、专业名词解释 

  1.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补助)收入”以外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站点地图网站标识码:4207000018 鄂ICP备05017375号   鄂公网安备42070402000209号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书编号42071499007-00001
主办单位: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许智慧 联系电话:(027)60281828 地址:鄂州市文苑路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