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应急减排清单、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更新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7-25

支队、,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切实做好 2024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应急减排清单、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更新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提升我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水平,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进重点行业绩效分级 

   (一)工作内容 

   按照国家和省明确的41个重点行业差异化绩效分级指标,从能源类型、装备水平、污染治理技术、排放限制、无组织排放、监测监控水平、环境管理水平、运输方式、运输监管等方面,依据“短板原则”,对不同重点行业企业绩效等级进行审核认定。 

   (二)工作目标 

   2024年全市共创建B(含B-)级及以上和引领性企业不少于5家、C级企业不少于9家,各区(开发区、经济区)绩效提级创建任务详见附件1。 

   (三)工作要求 

   各分局要做好绩效分级的政策宣传,确保辖区企业全面知晓实施绩效分级的行业范围、申请程序、时限要求等相关事项。按照“成熟一个、申报一个”的原则,各区组织辖区企业及时上报评级材料,逐个企业审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B级及以上企业通过湖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申报系统上进行申报(网址:http://61.183.215.138:8381),C级企业申报PDF电子版材料(申报模板见附件2)。未申报或提出变更申请的企业,将按最低级别或原定级别执行。930日以后提交的申报材料将纳入下一年度审核认定。 

   二、加快更新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 

   (一)工作内容 

   结合排污许可证和排污登记管理信息、环统、历年源清单和最新应急减排清单等资料,进一步补充完善2023年涉气企业信息,指导企业通过湖北省源清单填报系统线上填报能源消耗、生产设施、治污设施等活动水平数据 

   (二)工作要求 

   1、根据国家、省相关要求,2023年应急减排清单企业应全部纳入源清单,同时结合涉气企业新建、关停、注销、搬迁等状态变更情况,进行增补或剔除。 

   2、电力、水泥、化工、医药等重点行业企业填写对应行业专用调查表,纳入环统、涉VOCs和规上企业填写通用调查表,其他规下企业填写简化调查表。企业填报网址为:http://61.183.215.138:31000/report_new/code/(填报编号另行下发) 

  支队、各分局组织辖区企业7月30日前完成数据填报,并对数据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初审;局大气科组织开展填报质量审核、企业污染排放水平核算等工作,确保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数据真实可靠。 

   三、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 

   (一)工作内容 

   根据涉气企业新建、关停、注销、搬迁等状态变更及绩效等级调整情况,结合2023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修订完善2024年度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结合本地民生保障实际建立完善工业源豁免企业备案表、扬尘源豁免备案表、用车大户清单、货车白名单。 

   (二)工作要求 

   1、各分局要详尽梳理辖区内涉气企业清单,确保涉气企业全覆盖,对已停产但具备随时复产能力企业、新建企业以及新建生产线均应纳入应急减排清单。企业基础信息应填报准确规范,减排措施应按照“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原则,细化至具体生产线或生产工序(设备),重点行业企业基于绩效分级执行差异化管控措施。 

  2、对于保障民生、保障城市正常运转或涉及国家战略性产业的工业企业和重大工程项目进行严格审核,经各区(开发区、经济区)政府(管委会)报请市政府同意,方可纳入豁免清单管理。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保障类企业仅准许从事特定保障任务的生产经营,如发现保障类企业存在超出允许生产经营范围、保障类工程未做到绿色施工相关要求的,立即移出相应保障类清单。 

  3、组织对日载货车辆进出20辆次及以上的工业企业、施工工地、矿山等单位进行梳理,更新完善用车大户清单。视情将用于应急抢险、事故抢修、医疗废物处置、民生保障等货车纳入货车白名单。 

  支队、各分局810日前将修订完善的2024年度应急减排清单提交市局审核。11月30日前可对应急减排清单进行一次动态调整并再次上报。 

   四、明确专人负责 

  支队、各区要明确专人负责应急减排清单、绩效提级及大气污染源清单更新工作,并于530日前报送分管领导和工作联系人信息至局大气科。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月度和局年度考核评分,对超额完成绩效创建任务的,适当予以加分。 

    

  附件: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申报材料(模板) 

    

   鄂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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