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安排部署一季度生态环境执法 “开门红”相关工作

日期:2023-02-03

  为高质量推进省生态环境厅确定的一季度重点执法工作,明确目标,夯实责任,确保开好局、起好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于1月31日召开1月份工作例会,对一季度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开门红”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按照省厅确定的年度环境质量主要目标,结合一季度工作特点和我市实际,支队将筛选和发布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水环境和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单、筛选和发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打击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工业企业污水排放执法检查、涉气排放执法检查、饮用水源地执法检查、移动执法系统管理和使用、环境信访、秸秆禁烧等10项重点工作作为2023年一季度全市生态环境执法评审项目予以考核,确保一季度依法查处一批突出环境违法行为,通报一批典型案例。 

  支队和各大队将充分做好打硬仗的准备,紧盯10项重点工作任务,逐条逐项分解到月、落实到旬、明确到人,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实化工作举措,适时研判工作推进态势,及时查漏补缺,以新气象新作为推动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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