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湖北省移交第十批信访件
9月10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向湖北交办信访件64件,其中重点交办件11件。
在交办信访件中,武汉市20件、黄石市10件、黄冈市6件、宜昌市5件、孝感市4件、荆门市4件、襄阳市3件、十堰市2件、鄂州市2件、咸宁市2件、随州市2件、荆州市1件、恩施州1件、天门市1件、潜江市1件。
从污染类型来看,大气污染20件、水污染14件、生态破坏14件、土壤污染3件、噪声污染6件、辐射污染1件、其他污染6件。
第一、二批信访件已办结36件 追责6人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湖北转办的第一批16件信访件,已办结13件,阶段性办结3件。其中,责令整改3家,追责4人。第二批25件信访件,已办结23件,阶段性办结2件。其中,责令整改5家,追责2人,约谈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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