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43号)

信息来源: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日期:2018-08-17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及其他相关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产生危险废物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指导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开展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我部制定了《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予发布。该《指南》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
  环境保护部
  2017年8月29日
  附件: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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