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任务内容
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推进湖北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打好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实施破堤还湖、退垸还湖等湖泊休养生息工程,深入开展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农业面源、黑臭水体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填湖占湖、围栏围网等违法行为,使‘百湖之市’水变清、岸变绿、景变美。加快调整优化全市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推动工业企业深度治理提标改造,铁腕治气呵护蓝天白云。加快实施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结合污染源普查等工作,摸清行政区内产生的污水、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污染物总量底数,对照现有环保基础设施的能力加快补齐短板。深刻认识中央环保督察工作的政治性和严肃性,对标对表,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解决到位,不出现反弹或反复。
二、整改目标
1.不折不扣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尚未完成的3项整改任务、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34项整改任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交办118件信访件(去重合并67件)反映问题整改任务。
2.强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打好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取得工作实效。
3.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坚持综合治理、综合施策,加快制度创新,增加制度供给,完善制度配套,强化制度执行,落实生态环保长效监管机制。
三、整改措施
1.深入开展长江大保护和湖泊生态修复。强力推进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和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在长江大保护中展示鄂州担当作为。严格环境准入,加强规划环评和建设项目环评管理。严格落实河湖(库)长制和《鄂州市湖泊保护条例》,以梁子湖、长江、长港河为市级“示范河湖”创建对象,加强对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行为的督查暗访,切实推动河湖(库)长制提档升级,促进全市湖泊、河流、水库水质全面改善。开展长港河除险、清障、拆违攻坚行动,全面拆除长港河两岸的违章建筑、围栏围网、围垦作物等,启动高桥河、新港治理,完成鸭畈港、新农村港治理。加快梁子湖湖泊治理国家示范区创建,推进江湖连通、湖湖连通和樊口区域沿江路及江滩环境综合整治、洋澜湖综合治理等工作,建成樊口二站。
2.深入推进“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加快五类厕所建设,提前一年完成“厕所革命”任务。积极创建省级森林城市,义务植树200万株,精准灭荒造林3800亩,长江岸线造林4700亩。扎实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全面完成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覆盖,完成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容,启动葛华污水处理厂三期和樊口污水处理厂提升工程建设。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完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力争到2020年城市和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99%、90%以上。
3.深入推进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认真落实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要求,按期完成年度整改任务。加快葛店开发区生物医药企业搬迁及转型步伐,逐步解决工业区、居民区交织混杂问题。扎实做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业企业达标排放整治、畜禽养殖达标整治、“散乱污”企业整治“回头看”,推进“三高”企业和在用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特别排放限值。启动球团厂搬迁计划,实施鄂钢节能环保工程3年计划,按超低排放标准,建设清洁、绿色、美丽的城市示范钢厂。
4.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治庸、提能、问效”三年行动。坚决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症。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持一线工作法,察实情、体民忧、解难题。完善政府工作推进、协调、督查体系,转文风、改会风,强落实、重实效,以钉钉子精神确保每一项工作、每一条措施都落到实处。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让基层把更多时间用在抓落实上。进一步健全制度,激励干部增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让真抓实干成为政府工作的主旋律。
四、整改完成情况
1.深入开展长江大保护和湖泊生态修复。十大标志性战役打响以来,全市上下一心、合力攻坚,3年重点工作清单共291项任务全部完成。2021年5月,发布了《鄂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建立了全市“1+1+23”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实施分类管控,严把准入关。2022年市级河湖长及联系部门履职尽责,巡查河湖1205次,解决问题280个。市级河湖巡查专班累计巡查109次、410人次。梁子湖、长江、长港均入选省级示范河湖。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列入清单管理的5处四乱问题均已按期整改销号。组织开展长港河除险、清障、拆违攻坚行动,共清除违章建(构)筑物1694户,面积79345平方米,沿线开垦种植行为已基本清除完毕。梁子湖水生态修复一期工程已完工。实施曹家湖垱网湖退田还湖还湿、武城湖水系连通、梁子湖水系连通等工程,促进江湖连通、湖湖连通。梁子湖区谋划实施了高桥河治理工程以及梁子湖流域湖堤加固工程(高桥河段),对高桥河主河道堤防实施了加固,对穿堤泵站实施了更新改造,目前高桥河干流治理工程基本完成。实施了新港河综合治理工程,对新港河实施河道整治及生态修复。鸭畈港、新农村港治理项目已纳入花马湖水系综合治理近期工程,已于2019年开工建设,目前鸭畈港已完成60%施工任务,新农村港已完成80%任务。为提升梁子湖流域防洪排涝能力,实施了樊口二站工程,樊口二站已全部建成投入使用,2020年主汛期已发挥防洪效益。实施洋澜湖综合治理。通过实施沿湖排口整治、问题管网综合治理、清漂打捞、生态补水等一系列治理措施,水质监测数据显示,2020年至2022年5月份,化学需氧量、总磷等主要超标因子逐步降低,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氧等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洋澜湖水质稳定,并持续向好。 鄂州市投资58.4亿元实施鄂州樊口区域沿江路及江滩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拆除了沿江88家“散乱污”和化工企业,保护和修复4.2公里江滩的生态环境;实施棚户区改造,共拆除3990户房屋,彻底消除沿江居民汛期面临的洪水威胁。
2.深入推进“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2018-2020年,全市农村户厕建设完成62375座,农村公厕601座,乡镇公厕43座,城市公厕110座,旅游厕所117座,交通厕所2座。编制了《鄂州市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7-2021年)》,,制定出台创森总体实施方案,组建领导小组、工作专班,省级森林城市创建32项指标体系均已基本达标。义务植树205.5万株,精准灭荒和长江岸线造林工程顺利通过省级验收,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有序推进。推进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覆盖。主要完成以下工作:①完成葛华污水处理厂三期(4万吨/日)项目建设,已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运行。②临空经济区再生水厂已完成竣工验收,并进入试运行阶段。③临空经济区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加快推进。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3.深入推进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5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163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147项、463件信访件已办结462件,余下1件本月底前可办结清零。五丈港、余寿港、新港(三水源)、汀桥港等四条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完成,基本实现实现长治久清。开展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印发《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对葛店开发区、花湖开发区雨污管网建设、企业污水排放及园区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情况开展排查整治。制定了《鄂州市“散乱污”企业污染问题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完成整治任务40家,其中关停取缔23家、整合搬迁8家、整治改造9家。2018年10月,市政府印发《鄂州市现有企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实施方案》,明确要求鄂钢等重点企业开展提标改造,确保稳定达到特别排放限值。鄂钢公司绿色智慧城市钢厂、鄂州电厂节能环保改造工程,武钢程潮铁矿绿色智慧矿山改造工程、鄂州球团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相继实施。
4.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治庸、提能、问效”三年行动。2019年2月,市委印发了《鄂州市作风建设“治庸、提能、问效”三年行动方案》,要求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执着推进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解决全市干部队伍中的不敢为、不想为、不会为和“站客”“看客”“说客”“过客”等突出问题,推动全市上下进一步提高担当作为的精气神,进一步提高履行职责、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大力营造务实重行、真抓实干、讲求实效的浓厚氛围,努力实现各方面工作提档升级进位。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21日,共7天)向鄂州市生态环境局(027-60281836)反映。
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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