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第31号整改事项销号公示
按照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试行)的通知》(鄂环督改指文〔2017〕4号)的要求,由我局牵头负责的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第31号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现将情况公示如下:
第31号整改事项
一、整改事项
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三线一单”的硬约束,强力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二、整改目标
研究制定鄂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按照“守底线、优格局、提质量、保安全”的总体思路,推进“三线一单”成果落地实施,有效发挥其刚性约束作用。
三、整改措施
1.制定并发布鄂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2.从支撑促进高质量发展、推动生态环境治理、指导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强化生态环境监管、严格产业园区管理等方面,强化“三线一单”实施应用。
3.定期梳理“三线一单”成果落地实施的进展、成效和存在问题,每年度将有关情况向上级部门汇报。
四、整改完成情况
1.5月28日,经征求责任单位及各区政府意见,根据省级技术编制团队的“鄂州发布内容(4.21)”,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实施了《鄂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鄂州政办发〔2021〕14号)并在政府网站同步发布了解读。
2.目前在我市《鄂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等政策文件制定时强化了“三线一单”的应用,在生态环境监管、环评文件编制、区域性环境影响统一评价、多规合一平台搭建中也均得以应用,同时与发改、自然资源、住建、水利等责任单位建立了工作联系,各单位均在职能分工内做好了实施应用,不断提高“三线一单”的应用水平。
3.我局已按要求向省生态环境厅报送梳理今年“三线一单”的应用进展。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反馈意见已完成整改,达到整改目标。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1年12月8日至2021年12月14日,共7天)向鄂州市生态环境局(027-60281897)反映。
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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