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配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简报 (2020年 第十六期)

日期:2020-12-28
 鄂州市配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简报

2020年   第十六期)

鄂州市配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1227

工作动态

葛店开发区切实回应群众关切

 

自12月23日群众信访投诉葛店开发区废气扰民后,葛店开发区一方面积极办理,回应群众关切;另一方面会同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运用大气环境移动监测车等技术手段对金谷鑫城小区、维纳阳光小区及湖北葛店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24小时连续走航检测,及时准确掌握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数据和小区环境质量状况。

 
   

葛店经济开发区会同省环科院对开发区重点企业进行24小时走航监测

这次进驻的移动大气环境监测车为多参数移动监测车,可对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臭氧(O3)、一氧化碳(CO)、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监测项目进行实时监测,配备完整的地面站点式监测设备和空间遥测设备,是一个综合性的移动超级监测站。监测结果可通过网络传输,管理人员可第一时间在任何位置通过互联网查看监测数据变化趋势,及时响应。

从12月25日大气移动检测车走航监测结果来看,湖北葛店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及金谷鑫城小区范围内VOCs数值均低于200微克/立方米,达到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7822-2019)厂区内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12月25日大气移动检测车走航监测结果

 

报: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市配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

发:市环委会各成员单位,市配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各专项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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