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上午,市污普办组织人员专赴市农委就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农业源报表有关数据及问题进行联合审查。
双方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报表制度》和农业部门相关技术标准及直报系统统计数据,对农业源普查报表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共商和联审,并就规上养殖场粪便处理利用比例及养殖场粪污利用配套农田面积等指标进行了深入探讨。
此次联审,进一步完善了普查质量控制措施,有利于提升我市污染源普查农业源普查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