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我为普查献一策”征文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省环保厅污染源普查办 发布日期:2017-09-29
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
“我为普查献一策”征文活动的通知
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省环保厅机关各有关处室、厅属各单位,各有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各社会团体及广大公众:
国务院于2016年10月26日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决定于2017年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为积极推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开展,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经环境保护部批准,由环境保护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主办、中国环境报社承办了“我为普查献一策”征文活动。现将《“我为普查献一策”征文启事》(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积极参与,建言献策。
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全省环保系统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该项活动,每个市、州环保局应组织投稿二篇以上。
附件:“我为普查献一策”征文启事
2017年9月27日
附件:
“我为普查献一策”征文启事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每10年开展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要求,国务院于2016年10月26日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决定于2017年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为加强组织领导,国务院决定成立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境保护部,负责普查的日常工作。
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对于准确判断我国当前环境形势,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态环境短板具有重要意义。本次污染源普查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信息、污染物种类和来源、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等。
为积极推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开展,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经环境保护部批准,现决定开展“我为普查献一策”征文活动。活动由环境保护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主办,中国环境报社承办。
一、主题内容
征文主题为“我为普查献一策”,旨在征集各地对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二、活动时间
本次活动从2017年7月下旬开始至12月结束,其中投稿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
三、稿件要求
1、来稿应针对污染源普查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紧密联系实际,要求观点明确、有理有据、言之有物,避免空洞说教、泛泛而谈,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及决策参考价值。
2、来稿要求文字规范,表述完整,字数在2000字以内。
3、来稿应为原创,不得侵犯任何版权或产生知识产权纠纷。
4、来稿请寄: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中国环境报理论评论部收,邮编100062,信封上标注“我为普查献一策”征文。电子投稿请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wwpcxyc@163.com,邮件主题填写为“姓名—单位—联系方式—我为普查献一策”。
5.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四、奖项设置
征文活动结束后,将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名。
联 系 人:郭婷 宋杨
电 话:010-67118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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