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关于印发《鄂州市环保局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日期:2017-03-21

鄂州环保党组〔2014〕4

关于印发《鄂州市环保局系统党的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环节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支部、局派出机构各支部:

现将《鄂州市环保局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中共鄂州市环保局党组

                        2014年2月15日

鄂州市环保局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关于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下简称"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的有关要求和市环保局系统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精神,为扎实做好全市环保局系统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各项工作,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是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基础环节。要紧紧围绕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采取有效方式,切实加强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宗旨意识、群众观点和党纪观念,努力提高辨别能力、政治定力和实践能力。坚持开门搞活动,深入群众听取意见和建议,深入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坚持边学边查边改,以良好的学风、作风搞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各项工作,达到自觉“照镜子”、主动“正衣冠”的目的,给党员干部思想上补“课”、精神上补“钙”、行动上提“神”,为开展活动打牢思想基础。

二、时间安排

学习教育、听取意见要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集中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安排一个半月左右的时间,市环保局系统安排在 45日前完成。局属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作出具体安排,保证党员干部的学习时间,带着问题学习讨论不少于3次。

三、工作步骤和方式方法

    (一)深入学习,提高认识。局属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学习计划,确保学习教育有序进行。采取“四学”,即个人自学、专家导学、集中研学、结对联学等多种形式,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向群众学习,拜群众为师,使党的群众路线在全体党员干部中深深扎根,使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成为党员干部的普遍自觉。要针对不同部门党员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增加党纪法规、职业守则、业务技能、先进典型等方面内容,防止学习内容与工作职责脱节,与实际需求脱节。

1个人自学。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全体党员干部,要集中一段时间进行深入学习,学习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章和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法规法纪,中央、省委规定的必读篇目,中央、省委和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重要会议、重要讲话精神,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二是《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第二卷)等反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的有关文献资料。三是党内法规法纪,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细则等。四是中央下发的《论群众路线一一重要论述摘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一一重要论述摘编》。其中,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还应认真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五是我市近年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苏柳英志愿服务小组感人事迹的《吴都先锋》、《爱满吴都》两本特色书籍。

2专家导学。举办为民务实清廉系列讲座,请专家学
者进行理论、历史、法纪等方面的专题辅导。举办理论讲座,请专家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进行辅导;举办历史讲座,请专家学者就党密切联系群众、践行群众路线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等内容进行辅导;举办法纪讲座,请专家学者讲解法规法纪,进行党风党纪、道德品行和廉洁从政教育。

3、集中研学。广泛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 众路线专题讨论,通过集中学习研讨,进一步深化认识,查找差距,明确方向。各部门集中研学时间不少于2天。党组中心组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重点内容进行专题学习讨论。各党支部学习中央印发的《各地联系服务群众经验做法选编》、《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剖析》两本书。围绕群众路线的时代内涵,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具体要求、“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和危害等进行专题学习讨论。开展“践行'四民'办实事,我为改革作贡献”和“假如我是服务对象”大讨论,用身边典型教育引导身边人。组织全体干部参加全市网上在线考试,纳入干部任职资格考核评价内容。

4、结对联学。结合“三万”活动和“城乡互联、结对共建”活动联系点安排,组织开展互帮互助活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面对面为结对村党员传达精神、讲解理论。同时,采取适当方式,邀请结对村群众有实绩、开展工作有办法、作风过硬有口碑的优秀党员、干部,为局系统党员干部讲课。组织局系统党员干部向基层党员、干部学习,体察群众疾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二)听取意见,查找问题。坚持真听意见,听真意见。围绕反对“四风”,广泛听取意见建议,通过“四问”,即问作风方面的差距、问困难群众的诉求、问为民服务的举措、问加快发展的良策,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解决问题打好基础。

1突出听取意见的重点。听取意见要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反对“四风”,避免分散主题,既找准问题症结,又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要紧扣作风建设,着重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对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反映,听取改进作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方面的意见建议,深入了解基层群众的内心期盼和实际需求。

2、明确听取意见的范围。主要听取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三万”活动联系点和其他工作联系点干部群众及服务对象的意见。主要领导干部重点听取班子成员、下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意见,也要听取其他同志的意见。领导班子成员要注意听取分管部门和单位的意见,也要听取基层部门和单位的意见。信访部门尤其要注意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

3、改进听取意见的方式。紧紧围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方面、特别是“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一是给服务对象、干部职工发放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二是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三是组织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放下架子、俯下身子,深入基层,深入联系点,面对面与群众进行感情和思想交流,直接听取群众意见,特别是服务对象、工作对象的意见,请群众帮助找准找实问题;四是重视来信、来访等送上门的意见,并运用上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听取意见的成果,统筹做好征求意见工作。

4、做好收集意见的汇总梳理。对收集听取的意见,局属各部门要全面汇集,认真梳理。收集整理意见要按照“四风”的具体表现形式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逐条分析,分类归纳,做到原汁原味,不加修饰。对梳理出来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提出初步的改进措施,明确整改方向。局属各部门征求意见汇总情况及改进措施,于3月20日前报市环保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对照“镜子”,反思查改。在深入学习、听取意见的过程中,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对照"四面镜子”,边学边查边改,让群众看到变化、见到实效。

1深刻对照“四面镜子”。坚持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进这“四面镜子”,以补精神之“钙”,除“四风”之害,祛行为之垢,立为民之志,从思想上深挖“四风"积弊,在行为中克服“四风”积习。对照理论理想的镜子,重点学习对照党章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查找和纠正思想认识上的偏差,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对照党章党纪的镜子,深入查找自己在遵章守纪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躬身自省,严格自律;对照民心民声的镜子,对照群众的期盼和要求找准差距,搞清楚“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进一步改进群众工作方法;对照先辈先进的镜子,从党应对各种风险和考验的历史中汲取经验教训,用先进典型对标见贤思齐,发扬党密切联系服务群众的优良传统。

开展“四访四查活动”。深入开展以访三老(老党员、老干部、老革命),查理想信念是否坚定;访先进典型,查宗旨观念是否牢固;访困难群众,查为政心态是否端正;访创业骨干,查精神状态是否振作为主要内容的“四访四查”活动。通过走访和查摆,查出责任,查出差距,查出动力,进一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端正为政心态,找准自身问题,强化群众观点,增强服务意识。

2、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把学习教育与查摆问题结合起 来、与解决问题结合起来、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坚持带着问题学习讨论,深入查找“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分清类别,做到能改的马上改,小有小改,大有大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自己做起,从群众感受最直观、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改起,做到有起色、有进展。活动一开始,就要针对“四风”问题,立规矩、建制度,对已有制度进行梳理,适用的坚持,不适用的废止,需要完善的尽快完善,严格执行,令行禁止,确保活动开局就有新气象,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四)亮明身份,接受监督。引导党员干部把党员身份亮在家门口,自觉把自身置于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之下,形成积极的心理暗示和无形的外在压力,促使党员时刻不忘自己的身份和责任,约束自己的言行,将身份亮出来、形象树起来、贡献做出来,增强认同感、荣誉感和使命感,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亮明党员身份。开展“党员身份亮在家门口、先锋形象展示全方位”活动。以部门为单位,采取试点先行、逐步铺开的方式,在党员所在办公室亮明党员身份。

2、自觉接受监督。引导党员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自觉规范自身言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严格遵守党章党纪,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细则要求,切实转变作风,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3、开展志愿服务。以团委、青年志愿者等组织为依托,以扶危济困、公益服务等为主要内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服务活动,形成党员带头、多方参与、群众受益的社会效应,提升群众满意度。

四、组织领导

市环保局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一)精心组织。市环保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将加强思想引导,从实际出发制定务实管用的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工作计划,分类提出不同要求。党组要带头学习,采取党组会、中心组学习、干部大会等方式,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步。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自学研读、集中宣讲、专家辅导和播放专题教育片等方式,增强学习教育效果。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采取带头学习研读、带头亮明身份等方式,带头参与到活动中。要组织开展研讨,及时总结经验,形成理论成果。要把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活动作为干部工作日志的重要内容,对参与活动情况实行台帐式管理,保证各项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引导。要充分发挥鄂州环保网、环保简报、宣传栏等宣传媒体的作用,开辟专题、专栏,广泛宣传中央和省委、市委精神,及时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同时,要加大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宣传,用真实生动的典型教育党员干部。 

(三)注重实效。防止搞形式、走过场,防止相互征求意见搞“公文旅行”,防止“一窝蜂”下基层、重复征求意见。要通过学习教育、听取意见,使党员、干部身份意识进一步明确,主体意识进一步增强,投身教育实践活动、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宗旨意识、群众观点进一步强化,反对“四风”、改进作风的行动更加自觉,为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鄂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4年2月17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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