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严查处。严格依据《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对违法违规企业执行行政处罚。今年以来,全市查处了环境违法案件12件,处罚111.46万元。企业的违法行为是否整改,整改到位至关重要,这不仅仅是监管部门的职责,更是企业自身应该履行的主体责任。 2021年3月1日,鄂州市生态环境局印制了100余份《致全区排污单位的一封公开信》,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先后到湖北上大模具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鑫路沥青路面材料有限公司等企业分发公开信,告知企业应按照公开信上的依法领证、按证排污、延续变更、排污登记、按期整改、监督检查、法律责任七个方面内容,做到合法排污。如企业违法违规,全局将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监管执法,加大对企业查处力度,对违法排污、无证排污、不按照排污许可证排污的坚决依法处罚。
三是强惩戒。全市不断加强信用监管,通过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对评定的黑牌企业实施联合惩戒。2021年,经全省评定的一家黑牌企业湖北裕邦商贸发展有限公司,鄂州市生态环境局已联合签署备忘录的部门对该企业发起了联合惩戒措施。市市场监管局已通知行政审批窗口对该单位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进行限制,并发函至属地管辖单位鄂城区市场监管局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同时,鄂州市生态环境局也对该企业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提高抽查的比例和频次。通过联合惩戒措施,更能有效督促企业合法经营,通过绿色循环经济发展,引领企业做好转型,淘汰落后产能设备,加强环保投入力度,对违法行为彻底整改到位。鄂州生态环境全面推进法治宣传,充分依靠法律手段,信用监管方式,积极为企业有序、健康、良性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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