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发放宣传资料。印制《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共400份,向40余家重点排污单位的负责人、环保管理人员及职工发放,并耐心解读相关条款。
二是组织学习宣讲。在鄂州发电有限公司、程潮铁矿等企业开展法律法规宣讲,重点讲解长江大保护的意义、固废法和行政处罚法修订情况,并针对企业污染防治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指导帮扶企业做好污染防治工作。
三是发放公开信。为推进《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落实,鄂州支队向排污单位发放《致排污单位的一封信》,提醒排污单位主动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如实填报排污登记事项,严格落实排污许可管理要求,配合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共发放公开信150份。
四是开展问卷调查。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知识问卷调查,加深企业对新修订的固废法的了解。要求企业按新《固废法》规定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及时补齐短板,切实做到规范化管理,避免违反《固废法》的行为发生。共回收有效问卷50份。
五是运用网络宣传。执法人员通过与企业之间建立的微信群推送环保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让企业业主更加方便地了解最新环保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相关工作动态,打通企业环保普法的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与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融合,加强对企业的帮扶指导与服务,切实做好普法宣传,营造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站点地图网站标识码:4207000018 鄂ICP备05017375号 鄂公网安备42070402000209号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书编号42071499007-00001 主办单位: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陈静 联系电话:(027)60281828 地址:鄂州市文苑路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