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环境监测工作履职尽责,深化督促检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全面提升保障服务意识,切实履行环境监测工作服务社会、保障环境管理的工作职能,我们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实施细则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原则规定,狠抓“两个责任”和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有效落实,全面深入推进从严治党,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和规矩意识。
二、强化工作作风。以转变作风、规范行为为切入点,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能,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不良现象,坚决纠正和查处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三、深化服务意识。以改善环境质量、强化服务宗旨为根本,进一步改进服务态度、深化服务意识,坚持做到举止文明、态度诚恳、服务热情,充分履行环境监测工作职能,严格监测标准,遵循监测规范,保证监测质量,做到环境监测数据公正、科学、真实、有效。
四、接受社会监督。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交办问题的整改任务,及时、公正、有效地反映群众关注密切、反响强烈的环境质量问题,积极做好环境质量发生明显变化的跟踪监测,反映群众关心的环境质量问题,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711-3281817
电子邮箱:ezepbjcz@163.com
通讯地址:鄂州市文苑路11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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