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全市环保系统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17年度全市环保系统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2017年4月12日
2017年度全市环保系统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格依法行政、服务改善民生、转变工作作风、收集和解决问题等方面内容,以解决环保系统履职不力、作风不正、行为不廉等突出问题为重点,以监督执纪问责为手段,坚持“担当有为创佳绩,争先创优树形象”的工作目标,坚持边查边改、查处问责、建章立制相结合,推动全市环保系统全面依法履职、改进作风、提升效能,为全市环境质量改善、环保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1.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坚持从问题导向出发,聚集问题发力,把找准问题、整改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始终,推动建立全市环保系统履职尽责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2.统一组织、分级实施。按照管行业必管行风的要求,市局对本级和所辖单位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3.注重结合、务求实效。要把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有机结合起来,与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环保机构垂直改革任务、改善环境质量目标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相互促进,务求实效。
二、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内容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
主要包括党组(支部)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精神,切实担负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推进“主体责任问责年”活动;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带头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发挥表率作用;是否重点整治本系统党员干部在执法、监管、公共服务中违规收费和违规收受礼金、购物卡等突出问题;是否围绕容易滋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是否建立健全具有部门特色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考核体系并有效实施。
(二)严格依法行政方面
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是否按照法定职责和简政放权要求,切实履行职责;是否存在法外设权,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与民争利,侵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利益等问题;是否落实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纠正、查处执法不严不公不廉等问题。
(三)服务改善民生方面
是否坚持勤政为民,创新管理,优化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是否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并认真加以解决;是否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是否完成大气、水、土壤考核目标任务。
(四)转变工作作风方面
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加强部门作风建设;是否采取得力措施,纠正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问题;是否认真纠正工作敷衍应付、执行不力、不敢担当等“为官不为”问题;是否解决对基层和群众生冷硬推、工作效率低下等懒政怠政问题;是否按照统一部署完成全省环保机构垂直管理改革进度;是否完成市委市政府部署的2017年度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任务。
(五)收集和解决问题方面
是否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是否及时解答群众政策咨询,认真解决群众举报投诉;公开承诺事项是否兑现到位;是否切实解决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问题整改效果是否让服务对象、社会各界满意;是否健全完善履职尽责长效机制等。
三、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环保系统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部署与督办落实。
四、方法步骤
全市环保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从4月份开始,12月中旬结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份)
1.传达学习。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学习市委、市政府及省环保厅关于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市环保系统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工作。
2.动员部署。召开局系统干部职工大会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端正态度,明确有关要求和工作程序。
3.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网络、政务公开栏等,结合6月5日世界环境日等广泛宣传环保系统紧扣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服务群众、加强系统作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措施和成效,营造全市环保系统加强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良好氛围。
4.公开承诺。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就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环境问题、服务效能和重点事项,向社会做出具体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5.联络对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做好与市纠风办、省厅履职尽责工作专班联络对接工作的同时,重点做好局系统的督促检查工作。
(二)查找问题阶段(4月份至6月份)
1.广泛征求意见。开门纳谏。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难点问题,认真听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有关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新闻媒体、服务对象和“两代表一委员”、政风督查员、基层干部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局机关网站设置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专栏,设置网络举报、邮箱意见箱、举报电话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2.开展自查自纠。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走访服务对象等形式,找准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认真整改,力戒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认真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及时处理信访举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3.建立问题、责任、整改和结账清单。全市环保系统要在广泛征求意见、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查找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和结账清单,严格实行清单管理和销号管理。各科室、二级单位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和结账清单于5月25日前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4.开展明察暗访。局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对全市环保系统作风建设和服务窗口工作质量、服务态度以及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及时向责任单位通报发现的问题并督促整改。
(三)集中整改阶段(5月至11月)
1.开展边查边改。全市环保系统针对督促检查内容,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存在问题,坚持边查边改,确保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取得实效。
2.加强督促检查。局领导小组在抓好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督促检查工作全面督查的同时,将采取局领导和相关科室(单位)分片包干、聘请“两代表一委员”和政风督查员等进行明察暗访。适时召开全市环保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推进会,组织参加电视问政、“党风政风前哨”、“党风政风热线”等活动,对局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典型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公开曝光,对在问题整改中动作不迅速、整改不彻底的现象,采取提醒、警示、约谈、通报等办法,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3.全面整改结账。全市环保系统要根据建立的 “四个清单”立行立改、边整边改,对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一时无法解决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时整改到位,逐一销号结账。对涉及政策性强或没有政策依据的问题,要做好解释工作。同时,注重宣传效果,让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真实感受到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实际成效。
4.强化责任追究。全市环保系统各级主要负责人对本级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负主体责任。对在第三方明察暗访中发现、电视问政、“党风政风前哨”和“党风政风热线”曝光、专项整治中受理的投诉问题,局领导小组将督促调查处理。对于情节恶劣、影响较大、范围较广的,将启动倒查追责措施,实行“一案双查”,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四)总结讲评阶段(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
1.组织考核测评。11月中旬,局履职尽责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将组织力量对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单位进行考核测评,11月30日前将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考核情况报省厅领导小组办公室。
2.加强讲评通报。全市环保系统于12月5日前召开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讲评大会,对全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进行讲评,对评为优秀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不合格或整治效果群众不满意的予以通报批评。
3.强化结果运用。要强化全市环保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考核结果的运用。将其纳入全市环保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环保系统创优评先活动中。
五、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明确目标
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是推动环保工作转型发展的难得机遇,是加强环保系统作风建设的有力抓手,一定要深化认识,端正态度,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厅的决策部署以及市环保局《实施方案》,扎扎实实抓好督促检查各项工作。要坚持目标导向,全市环保系统一定要上下协力,横下一条心,确保在此次督促检查中取得优异成绩,并以此推动全市环保系统进一步转作风、强作为、提效能,让愿干事、能干事、干成事成为自觉、形成常态。
(二)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是今年全市环保系统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被全面督促检查的单位,局党组高度重视,既要抓好本单位履职尽责措施落实,又要抓好对所辖单位的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形成层层传导压力,上下齐抓共进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高度重视宣传舆论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多种手段和多种形式,结合环保工作的特点,大力宣传环保工作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成效,宣传全体环保人为改善环境质量所付出和艰苦努力,宣传环境质量改善的进展和效果。要注意加强对环境热点和难点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反馈在督促检查中媒体曝光问题的查处情况,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和感受环保部门虚心听取意见、全力督促整改的决心和力度,增进群众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督促检查工作和环保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强化责任,严肃问责
局系统各级主要负责人为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紧密结合实际,明确分工,责任到具体人,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负责人共同抓的良好局面。要结合实际,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环保厅统一要求,严密组织,以良好的作风开展督促检查工作,要严守党纪政纪,守好自己的“责任田”,对工作不力,导致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拖全市后腿的,将通报批评,对顶风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严格执行“一案双查”,问责追责。
附件:
1.鄂州市环保局2017年履职尽责督促检查主要工作安排
2.局领导及相关科室(单位)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联系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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