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华容区光大船厂临江雨水排口
一、排污口类型
厂区雨水排口。
二、溯源情况
经现场查看,该排口为光大船厂雨水排口,现场查看时无水,周边为厂区,溯源后得知该排口为厂区雨水排口。
三、责任主体及主管部门
责任主体:光大船业。
主管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四、整治类型
规范。
五、整治措施
1.规范厂区雨污分流;2.确保雨水达标排放;3.加强监管。
六、整治成效
理工造船(鄂州)股份有限公司对厂区的排水系统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扩大初期雨水收集池,使其容量能蓄雨水达到1800m³以上,并在池底敷设2mm的HDPE防渗膜,建设了初期雨水收集池,安装了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雨水净化处理后经第三方检测(武汉净澜检测有限公司)部分用于厂区绿化及工艺生产,其中初期雨水中含油污水已与第三方(武汉长喆船舶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回收合同,同时对船坞雨水收集槽进行了清理。安装泵组,将船坞初期雨水泵入厂区管网汇集到雨水收集池净化处理。加宽加深生产区雨水收集导流槽220米,充分保证初期雨水能够进入厂区管网。同时加强环保设施管理,保证雨污分流处置设备等环保设施有效投运,做好日常检修维修工作,确保设备设施运行正常。压实台账记录责任到岗到人,初期雨水收集台账,强化日常监管力度、范围和频率。
排污口整治前
排污口整治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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