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 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 解读类型: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2年07月08日 |
解读方式: | 文字方式 | 来源: | 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 关联政策: | 484863 |
《行动方案》共8个方面30项工作内容。指标与措施均与中央《意见》和省委《若干措施》保持对应,并严格落实省“十四五”期间各项约束性指标要求,科学设置我市指标任务。细化分工方案针对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强化、实化攻坚措施,确保工作措施既符合国家、省的要求,又合乎我市工作实际。
一是工作目标。通过深入实施各项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到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全面完成国家、省下达的目标任务。巩固提升市域湖泊治理成果,有效保障饮水安全。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进一步提升。固体废物与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环境管理、监管和执法体制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和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明显提升。
二是工作任务。包括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加快绿色低碳发展,不断加强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扎实推进包括碳排放达峰行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生态环境准入管理等6项具体工作,不断提升全市绿色发展水平。二是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管控,深入推进臭氧、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持续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消除重污染天气。不断强化扬尘、餐饮油烟、秸秆焚烧等大气面源治理和噪声污染防治。三是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系统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开展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提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水平。持续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四是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深入开展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推进固体废物、新污染物、重金属污染治理,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规范处置。五是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筑牢生态安全根基。六是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完善生态环境经济政策,加强科技支撑和资金投入,不断强化生态环境执法效能。
三是工作保障。严格落实国家“强化地方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作用”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市、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议事协调的职能,统筹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建立健全协调工作机制,明确各项攻坚工作任务的直接责任领导和联络员,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实施重点任务清单化、项目化管理,加强调度评估、分析研判,重大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强化责任落实和检查督办,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各级督查考评部门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加强日常督查和督办。实行年度考核制度,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等方面进行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确保各项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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