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 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2年03月01日 |
解读方式: | 图文方式 | 来源: | 中国环境报 | 关联政策: |
广场舞喧闹、机动车轰鸣“炸街”、室内装修噪声扰民……噪声污染的治理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一直是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近日,全国人大公布了新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该法将于今年6月5日起施行。
明确噪声污染内涵,扩大法律适用范围
没有噪声排放标准产生噪声的领域,包括城市轨道交通、机动车“炸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饲养宠物、餐饮等噪声扰民行为。
新噪声法针对有些产生噪声的领域没有噪声排放标准的情况,在“超标+扰民”基础上,将“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均界定为噪声污染。
其次,删除了原法名称中的“环境”二字,因为扰民需要防治的是人为噪声,不是自然环境噪声,新噪声法明确法律规范的对象是人为噪声,不仅不影响对噪声污染防治行为的严格要求,反而更聚焦需要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的噪声污染。
新噪声法还将工业噪声扩展到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噪声,增加了对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工业设备的管控,并明确环境振动控制标准和措施要求等。
完善噪声标准体系,科学精准依法治污
现行噪声标准主要有3项,对新型噪声扰民行为尚没有相应的噪声排放标准。为完善健全噪声标准体系,新噪声法有3个举措:
首先,明确建设噪声污染防治标准体系。新噪声法明确国家要推进噪声污染防治标准体系建设,并授权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制定和完善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标准,并加强标准之间的衔接协调。
其次,扩大噪声标准的制定主体范围。新噪声法授权省级人民政府,对于尚未制定国家噪声排放标准的,可以制定地方噪声排放标准;对已经制定国家噪声排放标准的,还可以制定严于国家噪声排放标准的地方噪声排放标准。同时,授权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土空间规划以及用地现状,划定本行政区域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
第三,明确制定环境振动控制标准。震动问题因缺乏相关控制标准和制度,造成证据收集困难、管理依据不明,亟待解决。新噪声法明确要求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噪声排放标准以及相关的环境振动控制标准。
亮点三
强化噪声源头防控,筑牢污染第一防线
首先在规划中防控。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制定、修改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规划时,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充分考虑城乡区域开发、改造和建设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土地用途和建设布局,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其次在布局中防控。要求在确定建设布局时,要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合理划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等的防噪声距离,并提出相应的规划设计要求;在交通干线两侧、工业企业周边等地方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还应当按照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少振动、降低噪声的措施。
第三,在产品中防控。要求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监管部门,对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工业设备、施工机械、机动车、铁路机车车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民用航空器、机动船舶、电气电子产品、建筑附属设备等产品,在其技术规范或者产品质量标准中规定噪声限值;市场监督管理加强对电梯等特种设备使用时发出的噪声进行监督抽测,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予以配合。
亮点四
强化各级政府责任,明确目标考核评价
一是将噪声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纳入政府考评,即运用目标化、定量化、制度化的管理方法,通过签订责任书的形式,细化噪声污染防治的主要责任者和责任范围,使得任务能够得到层层分解落实,从而达到既定的声环境质量目标。
四是对于未达到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的区域所在的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要及时编制声环境质量改善规划及其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声环境质量。同时,规划及实施方案还要向社会公开。
亮点五
分类防控噪声污染,对症下药精准施策
对工业噪声,增加了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增加了自行监测制度,同时要求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新改扩建项目进行环评;要求建设项目的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前,建设单位要对配套建设的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亮点六
聚焦噪声扰民难点,保障安宁和谐环境
二是禁止机动车轰鸣“炸街”扰民。明确禁止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以轰鸣、疾驶等方式造成噪声污染,要求使用机动车音响器材要控制音量。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处罚。
三是禁止酒吧等商业场所噪声扰民。明确要求文化娱乐、体育、餐饮等场所的经营管理者,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并且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
以上这三种行为,如果经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持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或者有其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作者:李静云 武汉大学环境法博士,单位系生态环境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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