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217651/2022-01777 | 发文字号: | 鄂政办发〔2022〕26号 | 发文日期: | 2022年06月03日 |
发文单位: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 | 2022年06月15日 | 效力状态: | 有效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要求,全力做好当前稳增长各项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贯彻落实中央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工作清单》(以下简称《工作清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扛实稳住经济大盘的政治责任
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这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的有力举措。各地各部门要以高度自觉切实担负起稳定宏观经济的政治责任,深刻认识抓好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的极端重要性,增强信心、迎难而上,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保持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努力为全国稳住经济大盘作出湖北贡献。
二、强化政策对接,加速把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实效
各地各部门要强化拼抢意识,牢牢把握当前重要窗口期,把准吃透中央政策精髓要义,积极主动向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汇报,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上阵、衔接争取,全力争取国家支持。要按照《工作清单》提出的六个方面133项举措及分工安排,对本部门本领域本行业工作进行再细化再落实。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商务厅、省经信厅、省人社厅要围绕财税、金融、消费、产业链供应链、就业等政策落实,抓紧制定配套实施细则,推动政策直达快享,最大程度发挥政策效应。
三、加快项目建设,推动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
各地各部门要把项目建设作为当前稳增长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把中央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具体项目上。要抢抓政策机遇,按照“应争尽争、应入(规)尽入、应开尽开、应快尽快”原则,加快新开工一批大型引水灌溉、骨干交通工程、抽水蓄能电站、老旧小区改造、地下综合管廊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要建立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协调机制,做深做实项目前期工作,加强对接争取,加快项目审批,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和实际增长量,为稳定经济增长提供坚实支撑。
四、抓住关键环节,全力以赴稳工业促消费增外贸
各地各部门要聚焦工业、消费、外贸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精准施策、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全力保住产业链、打通供应链,严格落实物流“白名单”制度,加大重要原材料保供稳价力度,帮助企业解决产业链供应链资金链问题。要在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前提下创造更多消费,拉动汽车等大宗消费,加大文化旅游等困难行业政策支持,加速消费恢复提振。要加强重点外贸企业跟踪服务,有序增加国际航线航班,稳定和扩大外贸进出口规模。
五、多措并举帮扶,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各地各部门要将落实中央政策措施作为深入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稳定市场预期。扎实开展“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活动,加快解决用地、资金、用工、物流等方面突出问题,全力以赴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健康发展。
六、加大民生保障,守牢安全底线
各地各部门要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更大力度加强就业服务,稳定就业岗位,扎实做好失业保障、低保和社会救助。加大防范经济、金融、社会等领域安全风险,扎实做好安全生产、防汛抗旱、能源保供、稳定物价、粮食安全等各项工作,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七、建立工作机制,强化督办落实
建立贯彻落实中央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工作协调机制,由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牵头,统筹负责中央政策、项目、资金争取和重大问题协调督办等工作,定期通报政策落实情况。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全力以赴抓好落实,每月10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由省营商办牵头,从财政、经信、税务、人社、金融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评估督导。强化督促检查,对工作主动、成效明显的地方和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滞后、落实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中央稳经济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
2022年6月3日
(本文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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