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规定,湖北方新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向我局提交了延续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关申请材料。经现场和资料审查,我局拟对该公司延续办理核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现予公示:
一、核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内容
(一)证书编号:EZ42-07-04-0002
(二)法人名称:湖北方新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三)法定代表人:王红梅
(四)经营设施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樊口街道共青港路武汉因福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内
(五)经营类别:HW08【900-214-08】
(六)经营方式:收集、贮存
(七)经营规模:9000吨/年
(八)证书有效期限自2024年5月29至2027年5月28日。
二、为公开环境管理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对该单位延续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提出。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9—6月4日
联系电话:027-60281887
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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