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命名的鄂州市2021年市级生态村的公示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并监督市级生态村的创建工作,现对拟命名的“市级生态村”在鄂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1月1日
二、公示期间,市生态环境局接受反映对拟命名村庄环境保护情况的来信、来访和来电。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
电话:(027)60281839
通讯地址:鄂城区文苑路11号
邮编:436000
电子邮箱:ezepbshtk@163.com
附件:拟命名“市级生态村名单”(共11个)
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0月26日
附件1:
拟命名市级生态村名单(共11个)
鄂城区(9个)
汀祖镇:刘畈村、刘云村、桂花村、杨王村、洪山村、
王寿村、凤凰村、李坳村;
碧石渡镇:卢湾村。
华容区(1个)
庙岭镇:庙岭村。
临空经济区(1个)
新庙镇:水月村。
站点地图网站标识码:4207000018 鄂ICP备05017375号 ![]()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书编号42071499007-00001 主办单位: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陈静 联系电话:(027)60281828 地址:鄂州市文苑路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