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人姓名或名称:鄂州市全兴汽车综合性能检测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7007775769143
法定代表人:刘亮
主要违法事实:该公司于2024年1月9日13时33分在对车辆鄂G1P391检测时,出现持续7秒黑烟排放的情况,你公司出具了合格《在用车检验(测)报告》(编号:420704062401091326545167),该行为违反了《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8.2.2:“如果车辆排放有明显可见烟度或烟度值超过林格曼1级,则判定排放检验不合格”的规定。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
处罚内容: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佰圆整;2.处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圆整。
决定作出机关: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日期: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