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斯帝尔智能工业制造有限公司不予行政处罚摘要(鄂州环不罚字〔2025〕3号)

信息来源: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日期:2025-02-28

  被处罚人姓名或名称:湖北斯帝尔智能工业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700MA494DXK3C

  法定代表人:张冬生

  主要违法事实:该公司生产车间内随意堆放废油漆桶,车间门口露天丢弃废纤维棉、废活性炭,该公司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危险废物。

  不予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的通知》(鄂环发〔2021〕27号)

  处罚内容:不予行政处罚

  决定作出机关: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日期: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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