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人姓名或名称:武汉龙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7003317933246
法定代表人:郭喜秀
主要违法事实:该公司租用武汉哈尔斯克真空流体工程有限公司厂房内A7号车间从事钢结构加工喷涂制造。检查时现场正常生产,喷涂工序移动式门帘收集棚拖行轨道已损坏,且车间侧门打开,喷涂工序未密闭收集处理有机废气、未在密闭空间进行。执法人员利用手持式挥发性有机气体分析仪对车间喷涂工艺钢结构件进行检测,数值异常且明显高于周边环境正常值。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处罚内容: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圆整
决定作出机关: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日期: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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