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认真谋划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

日期:2023-02-02

  为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上档进位,鄂州市在全面总结去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基础上,结合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省厅工作安排,对标对表生态环境执法新任务新要求,补短板、固强项认真谋划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

  一是抓队伍建设。抓政治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立足岗位担当作为。抓廉政建设。全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用不断“严起来”的作风促进业务工作不断“强起来”。抓执法练兵。紧密结合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开展大练兵,并贯穿执法全过程,通过大练兵提升执法能力。抓规范化创建。按照部、厅统一部署,围绕机构规范化、人员专业化、装备现代化、管理制度化要求开展规范化示范创建。 

  二是抓执法监管。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聚焦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主责主业,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保持生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查。完成“一单两库”动态调整,制定工作方案、年度抽查计划、部门联合检查计划并落实到位。强化非现场监管。发布2023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无人机、用电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方式运用。配合做好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以交办问题整改为契机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三是抓重点专项。按照省厅重点专项评审标准全力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专项行动、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执法行动、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执法行动、工业企业涉水和涉气排放执法检查、排污许可执法检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和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执法检查、饮用水源地执法检查、秸秆禁烧专项行动10个重点专项 

  四是抓提能增效。严格落实常态化工作推进机制。持续完善重点执法任务“月调度提醒、季度评审通报、半年工作推进、年终综合评比”闭环管理机制,确保生态环境执法工作高质量落实落地。强化以移动执法系统为核心的信息化系统的应用。建立以移动执法系统为核心的执法信息化应用管理体系,实现指挥调度、执法检查、案件办理、稽查考核一体化,持续提升执法效能。组织开展环境执法业务培训。制定年度培训方案,组织开展环境执法业务培训,提升队伍执法水平。 

  五是抓环境信访。压实工作责任,督促各大队严格落实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常抓的信访工作机制。加强源头预防和治理,减少信访上行和重复上访、越级上访。加强督查考核,不定期抽查各大队信访件办理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考核标准进行考核,不断提升信访工作质量。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效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和执法水平。 

  六是抓环境应急。持续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推动各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应急培训,持续推进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制定薛家沟等重点河流环境风险防控一河一策一图,着力提升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组织开展节假日、重要会议、重要活动、极端天气期间及重要行业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开展各区跨流域上下游联防联控执法检查,确保全市环境安全。适时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指导企业常态化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督促企业落实各项环境应急措施。 

  七是抓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巡查督办。加强堆场、料场、码头等扬尘污染情况的巡查督导,发现问题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到位。继续推行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执法模式,严厉打击机动车尾气超标排放行为。以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为重点,加强部门协作,共同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联合监管。 

  八是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围绕国家规定的10种重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开展筛查,发现生态环境损害线索,及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索赔工作。按时完成省生态环境厅和生态环境部交办的案件线索的核查、办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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