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典型(指导)案例

日期:2022-07-25
【案例提供单位】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办案单位】鄂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承办人】张学武,吕继业

【案例名称】湖北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超期经营、未按要求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未经批准擅自跨省转移危险废物案

【主要违法行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超期经营、未按要求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未经批准擅自跨省转移危险废物

【当事人】湖北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超期经营、未按要求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未经批准擅自跨省转移危险废物案

一、案情介绍

2022518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会同鄂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湖北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突击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涉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超期经营、未按要求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未经批准擅自跨省转移危险废物。湖北省生态环境厅于2022年5月30日将该公司违法线索移交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省厅移交的线索,鄂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2022年6月6日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取证,经调查核实该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期限为2021年1月5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未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到期后,仍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直至2022年4月9日停止经营。同时查明该公司2021年11月30日至2022年4月9日共转移出库532.52吨废铅酸蓄电池,其中396.14吨转移到省内三家公司进行处置,136.38吨转移到安徽省两家公司进行处置。该公司转移的废铅酸蓄电池未按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其中136.38吨废铅酸蓄电池未经批准擅自跨省转移。

二、查处情况

       针对该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超期经营、未按要求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未经批准擅自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鄂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6月8日进行立案;2022年6月14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022年6月21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2022年6月28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三项环境违法行为共处罚款39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2.6626万元。目前该公司已停止经营并缴纳了罚款。

三、案例评析

    (一)省市联合查办,突击现场检查。省、市两级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对该公司危险废物管理、转移情况进行突击检查,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取证,对涉案人员开展针对性的询问,最终发现该公司涉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超期经营、未按要求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未经批准擅自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二)把握关键环节,做实证据链条。本案的案件承办员在案件调查中,抓住每一个细小环节,将该公司多个违法行为一并调查处理,结合现场勘察时收集的书证、视听资料分别展开调查和询问,现场勘察笔录准确、详实,调查询问笔录逻辑链条清晰,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为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奠定了充分的证据基础。

(三)以点带面,强化企业守法经营意识。本案是一起典型的违反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案,该公司环境保护意识淡薄、危险废物管理存在漏洞、心存侥幸。通过个案的查处办理,对保障区域环境安全,提高企业守法意识、规范危险废物管理,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起到较好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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