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通报2019年下半年全市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

信息来源: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日期:2020-02-01
 

 

 

1月22日,生态环境局通报了2019年下半年全市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
    湖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力合平台显示全市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共75台套,其中市环境监察支队辖区40台套、鄂城区7台套、华容区11台套、葛店开发区16台套、梁子湖区1台套。国发长天平台显示的数据传输有效率为99.94%湖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力合平台数据传输有效率为99.69%,其中市环境监察支队辖区重点排污单位平均数据传输率为99.73%鄂城区99.17%华容区98.50%葛店开发区99.90%梁子湖区100%,总体运行情况良好。

2019年下半年市环境监察支队共下达污染源自动监控异常情况处理单和督办单46,其中向支队辖区企业下达处理单31,向鄂城分局下达督办单3份华容分局2份梁子湖分局1份葛店开发区分局9份。各分局及相关企业均按要求查明原因并回复。

通报显示,2019年6月份我市第一轮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检定巡查共检查企业49家,点位68个。其中60个点位存在的问题整改完成,2个点位的自动监控设施企业申请拆除停运,6个点位存在的问题整改未完全到位。

通报指出,2019年下半年,全市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存在4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部分企业未落实自动监控设施管理主体责任,只委托第三方运行维护但未对第三方进行监督考核。二是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故障预防措施不到位部分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出现故障时因运维商配件与备机存储量不足,导致不能及时修复。三是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监管力度不够,企业自动监控设施数据超标或异常时,执法人员未及时现场检查核实。四是部分企业未按照检定巡查有关要求完成整改鄂钢公司等5家企业6个污染源自动监控点位存在的问题至今未完全整改到位。

通报要求,各生态环境执法部门要督促重点排污单位切实履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主体责任,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加大违反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规定行为查处力度对故意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控设施、以自动监控设施故障为由故意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逃避监管、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等行为依法查处。进一步加监管力度,督促相关企业按要求完成问题整改,对逾期未完成的,要约谈企业负责人,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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