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市政府向省政府报送了《鄂州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了我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的总体要求、范围和对象、重点任务和工作安排。
根据生态环境部的统一部署,我市计划用两年时间全面摸清辖区内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底数和存在的问题,实施分类管理,落实整治措施,改善长江水环境质量。排查范围以现状岸线为基准向陆地一侧延伸 2 公里,包括所有人工岸线、自然岸线和江心岛。排查对象为所有通过管道、沟、渠、涵闸、隧洞等直接向长江干流排放废水的排污口和所有通过河流、滩涂、湿地等间接排放废水的排污口。重点任务是“查、测、溯、治”,即查清排污口底数、开展监测、污水溯源、排污口整治。摸底排查将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测和人员现场踏勘等手段,并同步开展排污口水质水量监测,在此基础上开展入河排溯源分析,按“一口一策”原则,逐一明确入河排污口整治要求,分类推进入口排污口整治。
我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涉及葛店开发区、华容区、鄂城区和临空经济区。各区政府(管委会)为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市生态环境局统一调度,市直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督促指导各地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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