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召开“气十条”实施情况自查资料对接暨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确认会
12月19日上午,根据省环委会办公室有关要求,市环保局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2017年度“气十条”实施情况自查迎检暨2018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确认工作。
会上,局总量科与参会人员对接了“气十条”实施情况自查资料报送缺漏及工作要求;宣读了环保部今年11月27日新出台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介绍了此次集中研讨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目的意义,并就该规定细则解释、各污染类别和各行业划定条件和确定依据作了说明。
市环保局副局长蔡和林在会上强调,要进一步提升对2013年以来我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自查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大力度、抓紧时间,做好资料收集及整理工作,务必于12月20日前报送完成2017年度“气十条”实施情况自查报告及相关台账;与会单位要认真核定2018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及指标要求,实事求是、讲究原则,为切实做好环境监管工作、落实环境监管责任提供依据、划定界限。
市环保局污防科、审批科、规财科、大气办等相关科室,市环境监察支队、市辐危站、各区环保分局及葛店开发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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