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危险废物管理水平,积极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1月上旬,鄂城大队对辖区63家产废单位和3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了规范化管理评估。
执法人员严格对照危险废物产生、收集、利用、处置全过程规范化管理要求,对产废单位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标识制度、管理计划制度等12项制度执行情况,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经营许可证制度、标识制度、台账和申报制度等13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此次共检查29家企业,其中产废量10吨以上的6家、10吨以下的20家,辖区内3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均纳入检查范围。对部分企业存在的档案不规范、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信息未公开等情形予以扣分。评估结果显示,29家企业均达到规范化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