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政协鄂州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0250122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日期:2025-08-22

梁春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不良企业夜间偷排废气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提案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在加大环境监管执法的同时加强对企业的帮扶,提升企业污染治理能力水平,引导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推动我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参照生态环境部帮扶国家重点治理区域和“京津冀”地区先进经验,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统一安排,从今年5月份开始至今年年底在我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偷排直排问题监督执法、监测数据造假清查打击、低效失效无效治理设施整治和环保台账记录规范整治“大气污染防治四大专项行动”,聚焦我市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坚决打击企业偷排直排、排放数据造假、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等违法行为,助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一是开展摸底排查,强化问题整改。将全市225家重点涉气企业列入检查清单(包括樊口区域从事工业涂装、管材等涉气企业24家其中杜山路沿线有武汉华南凯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北鄂钢驰久钢板弹簧有限公司、湖北扬子重工有限公司、湖北水工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迪洁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湖北亿锐佳实业有限公司、湖北芮美技术设备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按照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要求,对照“大气污染防治四大专项行动”问题类型开展问题排查,实现一次进门“一查清”,同时第一时间进行问题交办,督促问题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对已完成整改的进行销号管理,目前已对118家企业开展排查检查,指导企业完成问题整改159个,对7个违法问题线索进行立案调查二是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实现测管联动。为及时掌握樊口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和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依托空气质量监测站、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大气走航车巡检等,构建大气环境实时监测体系。目前,已建成集成小型空气质量监测站2个、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5个,实现了细颗粒物(PM2.5 、挥发性有机物( VOCs)等6项指标的24小时不间断监测。通过大气环境实时监测体系及时发现处置数据异常情况50余次,形成“监测数据-管理决策-行政执法-整改反馈”的闭环管理机制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执法检查,今年已对30家企业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执法检查;加强“行刑衔接”,及时移送线索,去年以来向公安机关移送行政拘留案件4起、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4起、移送机动车检测机构弄虚作假线索2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移送自行监测数据造假线索3件。四是严格执行“环评”制度,加强源头管控。充分发挥樊口街办在租赁行业中的监管作用,引导园区企业严格落实“环评”制度,禁止园区内企业将厂房租赁给没有通过环评的企业进行违规生产;同时我局将加大对“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从污染的源头实行有效管控。 

  二、加强帮扶指导,助力企业技改升级。 

  近年来,我局在加大执法监管的同时,不断加大对企业的帮扶力度,通过开展“环保管家服务”和邀请省环科院等第三方技术咨询服务机构帮助企业排查问题,指导企业开展环保设施升级改造,降低企业违法风险,2024年至今年共指导30余家企业完成环保设施改造,完成大气治理项目363个;同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助力企业环保设施升级改造,不断提升企业污染治理能力和绿色发展水平。2025年我局申请提前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2164万元,推动鄂钢公司实施东西区焦炉烟气脱硫脱硝新增备用系统改造;申请中央资金132.25万元,支持武汉瑞仕腾防伪科技有限公司涂布有机废气(VOCs)深度治理改造项目;申请中央资金249.39万元,对我市淘汰国四及以下非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及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予以补贴。 

  三、凝聚社会合力,构建齐抓共管格局 

  我局始终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重大民生工程,立足全局、突出重点,加强协同配合,积极推动“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 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落实。一是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意识。我局印发了《鄂州市生态环境守法普法工作要点》和《鄂州市生态环境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并根据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动态更新。建立“法律顾问+执法骨干+志愿者”普法队伍,定期对企业开展普法宣传。为提升企业环保主体意识,每年开展“送法入企”宣讲活动,覆盖重点排污单位82家,前往宝武集团鄂城钢铁、葛店电厂、程潮矿业等碳排放重点单位,开展低碳相关法律法规宣讲。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同步开展“送法入企”活动,2025年,印制《噪声法》《鄂州市油烟污染防治条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典型案例等2000份送发至相关企业,樊口工业园多家企业均已收到;联合团市委开展“暑期环保小课堂”40余场,为900多名小学生宣传环保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在环评审批、信访处理中嵌入普法环节。二是拓宽监督渠道,督促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责任。‌为更好地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鄂州市生态环境局不断‌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群众可以通过“12345”热线、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全国生态环境举报平台、智慧信访平台,随时随地反映环境问题。我市印发了《鄂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引导公众参与环境监督,符合奖励条件的给予举报人奖励。近两年通过有奖举报查处了多起生态环境违法及犯罪案件,发布了相关典型案例,从而增强企业守法意识,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责任。三是鼓励公众参与,营造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我局利用六五环境日、低碳日、生物多样性日、民法典宣传周、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系列宣传活动30余场,普及人员达20000余人次。拓宽线上普法渠道。打造“鄂州生态环境”新媒体矩阵,利用微信公众号和官方网站发布系列普法资料和典型案例,累计阅读量逾百万。开展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活动70余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志愿者、人民群众代表走进企业,“零距离”“全过程”了解企业污染治理情况,激发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治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助力美丽鄂州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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