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湖北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 第20230697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日期:2023-03-20

(代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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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

  现将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0230697号提案提出的有关“关于创新梁子湖水生态保护机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议”的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委员。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深入推进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我市先后出台《关于建立长港河等主要流域上下游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和《鄂州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及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探索在河流方面健全生态补偿机制。一是健全梁子湖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2021年4月,梁子湖区、鄂城区签订长港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2022年11月,华容区人民政府、鄂城区人民政府签订薛家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2022年11月底月,我市与黄石市签订鄂东南首个跨市流域(高桥河)生态保护协议。二是落实生态补偿资金使用。2022年,省财政厅下达省级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奖补资金260万元,目前正用于筹备梁子湖“围网种草”水生植被修复实验项目和梁子湖及主要入湖港渠水质调查监测项目。

  (二)科学谋划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项目。全面推动梁子湖鄂州水域流域整体治理和系统治理,以“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鄂州”为目标,全力挖掘鄂州湖泊成群的优势,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五级联创”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为契机,开展梁子湖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保护修复行动,实施退垸还湖、水系连通等一系列工程,全面修复梁子湖流域生态环境。一是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梧桐湖环境生态环境修复项目和梁子湖区河湖水生态修复(一期)工程即将完成施工,东井外围退垸还湖生态修复工程已完成设计工程量90%左右。二是全面推动水系连通,实施梁子湖、武城湖水系连通工程,全部完工后,实现梁子湖、梧桐湖、红莲湖、鸭儿湖、武城湖等湖泊连通。三是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支持谋划项目。2022年,我市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资金8989万元,其中3270万元用于支持梁子湖流域汪家湖退垸还湖区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鄂州梁子湖区涂镇湖(东南侧)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获得2023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3213万元。四是外出考察优秀湖泊水生态环境治理案例。2023年2月,市生态环境局、梁子湖区政府相关人员及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水环境研究所技术团队一行赴江苏、浙江,实地考察了阳澄湖、傀儡湖、千岛湖等湖泊的水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经验,并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交流座谈,为我市湖泊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提供了优秀的治理思路。梁子湖流域水生态格局全面优化,为后续水生态环境修复能力提升奠定科学可靠的基础。

  (三)多措并举筑牢水环境安全底线。一是深入开展梁子湖入湖排污口溯源整治。梁子湖46个排污口全部溯源完毕,“一口一策”方案正式印发,整治工作稳步推进。二是开展梁子湖专项帮扶行动。2022年8月份以来,组织开展两轮驻点式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市直部门会同梁子湖区排查梁子湖入湖排口、涵闸和沟渠52个,水域面积3.68万亩,检查乡镇污水处理厂6家、畜禽养殖97家。同时,系统开展高桥河沿线及梁子湖入湖口断面水质调查和无人机飞航走测,定期开展梁子湖及入湖港渠水质监测。三是持续保障饮水安全。深入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设置梁子湖区马龙、狮子口水库岸线围栏10.1公里,树立标识标牌50余块。加强水源地现场监管及应急处置能力,持续开展日常巡查,累计出动人次300余人次,制止违法行为20余起。

  (四)探索构建跨部门跨区域联防联控协作机制。一是跨部门协作走深走实。2022年7月,成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检验了各相关部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快速响应、协调配合和应急处置能力。2022年11月,制定出台《鄂州市梁子湖水质改善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的梁子湖水域改善领导小组,市领导每周现场督办检查并研究解决问题,各成员单位联合协作推进梁子湖区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工作、梁子湖沿岸涵闸排水巡查工作、“禁磷”检查等工作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已印发10期梁子湖水质改善工作动态周报。二是区域联防联控取得实质进展,签订《武汉鄂州两地统筹推进梁子湖水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共治共管共享协议》,鄂州、黄石、咸宁三地联合开展高桥河跨界河流环境安全隐患检查,梁子湖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健全。

  二、下一步打算

  近年来,我们在推进梁子湖流域水生态环境改善和保护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离市委、市政府要求依然有一定差距。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合力攻坚,聚焦难点痛点,健全创新梁子湖水生态保护机制,着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一)进一步落实生态补偿机制。一是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以奖代补资金”使用,加大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占生态服务价值总额的权重,提高区级财政横向转移支付比例,探索实施水生态价值工程的完全市场化运作方式。二是积极申请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加强对生态环境整治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对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农村环境整治、生态农业基础设施等政策性项目加大资金投入,全面提升梁子湖生态环境服务功能价值,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二)持续做好梁子湖水质改善。一是全方位推进污染治理。积极构筑全流域、全方位、全时段的水污染监测体系,持续提高梁子湖水域和入湖河流监测水平。大力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对水产养殖尾水排放进行严格监管,坚决杜绝养殖尾水直排梁子湖,对梁子湖区所有畜禽养殖进行排查整治,杜绝粪污直接、间接进入梁子湖。加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确保水质达标排放。全域开展“禁磷”工作大检查,强化“禁磷”工作成效。二是持续狠抓工作落实。将市梁子湖水质改善领导小组工作开展与河湖长制工作结合起来,综合施策、统筹发力,切实提升领导小组工作效能。加强水域岸线保护,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持续规范推进湖泊“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坚持“铁腕执法”,加大联合暗访排查力度,持续打好排污许可“双百”攻坚战,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开展涉水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维护梁子湖良好秩序。

  (三)健全梁子湖流域跨地区联防联控机制。加大梁子湖生态协同保护力度,积极主动与周边地市对接,共同维护梁子湖流域健康生态,目前已完成完成《梁子湖流域联防联控联治机制框架协议》编制,预计于4月底前召开2023年度梁子湖流域联席会议,并正式签订协议。计划6月份开展高桥河、金牛港沿线周边工业、企业污水排放情况以及入河排污口联合巡查,10月份开展梁子湖流域乡镇污水处理厂联合巡查。同时,组织开展联合监测,并共同争取国家、省级层面资金及政策支持,谋划项目,推进梁子湖流域综合治理。

 

 

  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20日

 

 

  主管领导:许勇,联系电话:13308689186;

  经办人:王拓宇,联系电话:1582780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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