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

索  引  号: 011217651/2023-03500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4年01月08日
发文单位: 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08日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效力状态: 有效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生态环境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积极融入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发展,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明显成效。目前PM2.5浓度35.1µg/m3(目标为37.5µg/m3),全省排名第6(由好到差),鄂钢创成华中地区首家长流程钢铁行业A级企业,入围第七届湖北省环境保护政府奖。地表水省考断面优良比例为85.7%,同比上升10.4个百分点,劣Ⅴ类水断面比例为0%。长江干流鄂州段所有水质断面全部达到Ⅱ类标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1%以上,成功入选湖北省首批“无废城市”建设名单。我局办理的跨省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入选2023年全国十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

  一、2023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是污染防治持续攻坚。大气方面:推动鄂城钢铁、鄂州球团、程潮矿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推进实施184个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治理项目,已完成170个。强化VOCs全过程综合治理,开展扬尘、噪音、油烟污染问题专项整治,查处涉气企业违法案件62件。秸秆禁烧力度空前,以工作量化清单压实各级网格责任,全市未发生大面积焚烧秸秆现象。印发《关于明确工作职责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明确部门职责;开展声环境功能区评估并完成评估问题整改。为应对秋冬污染天气,全局全员上阵攻坚开展夜查,已启动污染天气应对26次。水方面:深入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完成516个长江入河排污口、72个重点河湖入湖排污口整治。梁子湖、三山湖、红莲湖、南迹湖等水生态修复工程稳步推进。持续开展梁子湖水质提升。印发《鄂州市2023年梁子湖水质改善工作措施》,明确10项工作措施;加密开展水质监测,印发水质周报16期加强指导研判;武鄂咸黄四市签订《梁子湖流域联防联控联治机制框架协议》并开展了第一次联合巡查;完成梁子湖流域122家畜禽养殖场排查,发现风险隐患点位25个并形成“一场一档”;全面推进“以草净水”试点工作改善梁子湖水质,目前已种植各类水草达1万亩。土壤方面:完成8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和4条省级监管清单农村黑臭水治理,全市行政村污水治理率达72.3%,在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场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二是环保督察常抓不懈。持续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截至目前,鄂州市5次环保督察163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150项、463件信访件全部办结。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大起底、快整改、再提升”专项督查行动,排查梳理问题64项,并反馈至相关区和部门推进整改;市纪委监委、市督考办、市政府政务督查室联合我局开展专项督导,下沉各区和相关市直部门推进环保督察整改。高效完成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配合保障工作。长江经济带警示片2项整改任务基本完成,我局牵头的鄂州球团公司问题整改被省厅推荐为国家长江经济带整改正面典型案例。三是服务经济绿色低碳发展。研究制定《鄂州市排污权核定及储备工作方案(试行)》《鄂州市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试点总体实施方案》,探索开展排污权要素市场化改革、排污权抵质押融资等试点工作,组织21家企业完成排污权交易、139家企业开展排污权核定。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调整。严格环境准入完成环评审批报告95份。有序推进“双碳”工作,完成省级碳核查工作,组织鄂州电厂、鄂钢、世纪新峰、华新水泥等企业完成全国、全省碳市场履约及碳排放数据信息化存证工作。四是生态示范创建成果颇丰。华容区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鄂城区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创建规划已通过省级专家论证。完成5个省级生态村、10个市级生态村创建。我市成功入选湖北省首批“无废城市”建设名单,已编制《鄂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五是环境治理能力有效提升。已争取上级环保资金9903万元支持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鄂州市大气污染精准管控监控系统项目已布设10套小型空气站、23套微型空气站和3套气溶胶激光雷达,并建立大气环境立体网格化监管平台。启动鄂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和大气环境执法能力建设。梁子湖生态保护与产业开发EOD模式项目拟争取绿色金融贷款15亿元。成功办理鄂州首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公益案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环境质量还未稳定达标。部分湖泊水体质量反弹;大气环境质量尚未摆脱气象条件影响;噪音、扬尘、油烟等投诉热点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二是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压力较大。葛店臭气扰民等3个涉及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已延期;备用水源地建设进展缓慢。三是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仍需完善。武鄂黄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信息壁垒依然存在,共治共管共享机制还需进一步强化。流域水污染治理联防联控机制尚未真正建立,还未形成区域流域整体性、精细化协同管理机制和水污染联防联控责任考核机制。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全力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一体推进余下13项中、省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和2023年长江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确保按期销号。精心制定省第二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方案,建立整改问题清单化调度机制,紧盯典型案例整改,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全力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配合保障工作。二是聚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高质量推进钢铁、水泥等行业超低排改造,扎实推进VOCs综合治理。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大移动源排放达标监管力度,加强车用油品质量执法。铁腕推进夏季臭氧污染防治和秋冬季治污降霾。强化重点区域扬尘管控,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指导重点行业企业制定差异化减排措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多举措推动声环境质量改善,有效推动噪声污染问题解决。聚焦国省控考核断面,持续强化水质攻坚,督促各区加快实施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打造“梁子湖水质改善行动”升级版。扎实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做好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和重点湖泊入湖排污口整治。积极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因地制宜打造综合治理示范项目。强化土壤污染状态调查和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统筹做好城乡黑臭水体整治、饮用水源地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工作,推动形成农村环境治理的“鄂州模式”。持续推进固废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推进省级“无废城市”建设。三是大力推进生态示范创建。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督,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观测评估,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五级联创”,积极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大力推进梁子湖区创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华容区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四是续力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深入推进排污权交易试点改革,开展排污权二级市场交易、排污权抵质押融资等试点工作。多渠道争取流域综合治理资金,积极探索EOD(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项目融资渠道,加快谋划EOD模式项目争取社会资本、金融企业等资金支持。深入推进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持续强化大气联防联控机制,压实责任综合施策。细化流域综合治理机制联合行动方案,从系统治理的角度制定综合管控措施,解决梁子湖等流域重难点问题。五是着力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为抓手,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锻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中的主力军。继续保持严的主基调,落实环境执法正面清单,加大重点行业监督执法力度。围绕排查整改群众身边环境问题和安全风险隐患问题,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结合环境空气质量目标和断面水质管理,加强对重点源的针对性监管。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提升监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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