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宝磊工贸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摘要(鄂州环罚字〔2025〕39号)

信息来源: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日期:2025-12-19

  被处罚人姓名或名称:鄂州市宝磊工贸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公司厂区一期立窑中3、4号立窑烟囱烟气直排,配套建设的除尘设施未开启,在生产过程中污染防治设施未正常运行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九十九第三项及《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2025年修订版)》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三款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决定作出机关: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日期:2025年1219 

  
  站点地图网站标识码:4207000018 鄂ICP备05017375号   鄂公网安备42070402000209号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书编号42071499007-00001
主办单位: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何婷 联系电话:(027)60281828 地址:鄂州市文苑路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