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引途贸易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摘要(鄂州环罚字〔2025〕32号)

信息来源: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日期:2025-11-25

  被处罚人姓名或名称:鄂州引途贸易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公司擅自将固体废物磷石膏倾倒于车湖村宕尔湾一处黄泥空地处,造成环境污染。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七项及第二款规定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决定作出机关: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日期:2025年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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