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人姓名或名称:王*
主要违法事实:该当事人履带式液压挖掘机排气烟度三次检测结果分别为:0.94m-1、0.79m-1、0.92m-1,平均值为0.88m-1,超过排放限值0.5m-1 的规定。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决定作出机关: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日期: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