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泰重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摘要(鄂州环罚字〔2025〕8号)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日期:2025-01-09
  被处罚人姓名或名称:武汉泰重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700682680241U

  法定代表人:程金能

  主要违法事实:该公司位于厂区东南侧的8蒸吨高频冲天炉作业时有铁水从炉口流出,现场有明火及大量烟气产生,高频冲天炉配套的布袋除尘器风机未开启,环保设施未启用,楼顶烟气排放口有明显黑烟排出,污染环境。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圆整。

  决定作出机关: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日期: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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