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鑫青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摘要(鄂州环罚字〔2024〕67号)

信息来源: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日期:2024-11-07
  被处罚人姓名或名称:湖北鑫青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7005715143715

  法定代表人:张青

  主要违法事实:该公司员工在进行焊接施工作业时,未按规定使用移动式焊烟收集设备收集焊烟,且车间大门敞开,焊接作业产生的烟气直排环境。该公司未加强精细化管理,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严格控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

  处罚内容: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圆整

  决定作出机关: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日期: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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