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人姓名或名称:湖北武鼓通风机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700790590761G
法定代表人:李志强
主要违法事实:该公司正常生产,员工在进行焊接施工作业时,未按规定使用烟气捕集罩,且车间窗户敞开,焊接作业产生的烟气直排环境。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
处罚内容: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圆整
决定作出机关: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日期: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