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人姓名或名称:湖北余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700MA48QD2T95
法定代表人:余庆园
主要违法事实:该公司露天堆放砂石料,未采取密闭、围挡、覆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砂石料的堆放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且地面积尘较多。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五项
处罚内容: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圆整
决定作出机关: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日期: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