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平头牙匠口腔医院管理有限公司鄂州口腔门诊部 行政处罚摘要(鄂州环罚字〔2024〕38号)

日期:2024-08-13

  被处罚人姓名或名称:武汉平头牙匠口腔医院管理有限公司鄂州口腔门诊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704MACLA20D4B 

  法定代表人罗洁 

  主要违法事实:该单位未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从事放射性同位素使用活动。 

  行政处罚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五十二条第一项 

  处罚内容: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圆整,没收违法所得贰佰伍拾圆整。 

  决定作出机关: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日期:2024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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