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人姓名或名称:魏*
主要违法事实:该当事人在鄂州市葛店开发区张铁村刘钱湾露天堆放石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也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万圆整。
决定作出机关: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日期: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