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金佳华模具材料制造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摘要(鄂州环罚字〔2024〕14号)

日期:2024-06-18

  被处罚人姓名或名称:湖北金佳华模具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20700000000923 

  法定代表人邹孔武 

  主要违法事实:该公司建有加热炉烟囱排气筒和电渣炉废气排气筒,与排污许可证规定的一个废气排放口数量不符。 

  行政处罚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贰万圆整。 

  决定作出机关: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日期:2024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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