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人姓名或名称:湖北金佳华模具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20700000000923
法定代表人:邹孔武
主要违法事实:该公司建有加热炉烟囱排气筒和电渣炉废气排气筒,与排污许可证规定的一个废气排放口数量不符。
行政处罚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贰万圆整。
决定作出机关: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日期: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