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人姓名或名称:鄂州市花湖华金石材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20704MA4B4BB069
经营者:李珍友
主要违法事实:该石材厂车间东边沉淀池旁露天堆放污泥(固体废物代码:SW07),且地面未硬化,你石材厂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贮存污泥。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十项、第二款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决定作出机关: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日期: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