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隆琪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摘要(鄂州环罚字〔2023〕91号)

日期:2023-12-15

  被处罚人姓名或名称:鄂州市隆琪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700077017353E 

  法定代表人汪光智 

  主要违法事实:该公司正在生产,移动式喷漆房配套建设有喷淋塔、等离子光氧、活性炭吸附设施,现场检查喷淋塔集水箱内的抽水泵已损坏,喷淋塔无法正常使用;移动式喷漆房外放置有两组已喷好黄色油漆的钢结构成品件、油漆桶、喷漆机、喷枪等物品,且车间窗户敞开,现场异味明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决定作出机关: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日期:2023年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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