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人姓名或名称:鄂州市明鑫机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7007606582782
法定代表人:胡**
主要违法事实:该公司建有中频炉排放筒、煤气发生炉废气排放筒、退火炉等三个废气排放口,与排污许可证规定的两个废气排放口数量不符。
行政处罚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决定作出机关: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日期: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