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人姓名或名称:鄂州市俊丰机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700753412173X
法定代表人:谢丰
主要违法事实:该公司生产期间集气罩未移至中频炉炉体正上方,除尘设施未开启,未对中频炉重熔期间产生的烟气进行收集处理,同时抛丸机配套的集气罩未开启。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决定作出机关: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日期: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