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700MA48BBT734
法定代表人:蔡鑫
地址:鄂州市华容区庙岭镇大屋村(发展大道6号)6号厂房
我局于2022年9月13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单位危险废物暂存间未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以上事实有《鄂州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鄂州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调查询问笔录》以及现场照片等证据为凭。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我局依法进行了立案。我局于2022年9月29日向你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鄂州环改〔2022〕76号),依法告知你单位环境违法行为的事实、处罚依据和整改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的通知》(鄂环发〔2021〕27号)第十一项的规定,本案经我局案审会集体讨论,鉴于你单位系初次违法,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未造成危害后果,我局决定对你单位不予行政处罚。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或者向鄂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地址:鄂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联系电话:027-56909509)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华容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0月31日
站点地图网站标识码:4207000018 鄂ICP备05017375号 ![]()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书编号42071499007-00001 主办单位: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陈静 联系电话:(027)60281828 地址:鄂州市文苑路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