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紧扣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法治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着力提升干部队伍素质,规范执法行为,创新法治形式,夯实法治基础,全力推进法治鄂州建设进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在过去一年的全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市生态环境局被市委、市政府分别授予“优秀单位”、“优秀领导班子”、“优胜单位”、“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现将今年一季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抓制度落实,履行法治职责
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把法治建设作为局党组主责主业来抓,调整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局长陈炜斌任组长,分管局长江成军为副组长,各科室、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践行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宪法宣誓制度、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组织环保系统全面落实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确保各项环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有效。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党史列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和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坚持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湖北省干部在线学习中心、学习强国、法宣在线无纸化学法用法平台学习。
2月24日下午,根据生态环境部、省厅统一安排,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各业务科室、综合执法支队、各分局负责同志,收听收看了全国宣传贯彻《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视频会议。各分局布设分会场,近65余名执法人员参加了此次学习。 3月初,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宣讲队先后到鄂州分局、梁子湖分局开展《2021年湖北省生态环境执法要点》宣讲工作。要求执法人员认清执法形式,做到学懂弄通、学以致用,切实提升执法能力。3月,我局印制《长江保护法》300册,分发给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人手一册,加强新出台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二、抓规范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严格实施行政处罚。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零容忍全覆盖。一季度,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109人次,检查点位1146个。主要加强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开展第一季度双随机抽查工作等。截至3月25日,全市查处环境违法案件立案11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0起,罚款111.46万元。轻微违法行为减免处罚4起,减免罚款金额21万。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1起;行政复议1起,行政诉讼1起,行政公益诉讼1起。我局一季度共承办环境信访件 155 件,“12345”电话举报受理 114 件,受理率100%、办结率100%。
(二)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 》(鄂政发〔2015〕68号)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局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设置法律顾问室,聘请了1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严格落实《鄂州市生态环境局法律顾问制度》(鄂州环保文〔2016〕53号)。上半年,法律顾问协助局法规科负责办理行政复议1个、行政诉讼1起、公益诉讼1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依据《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规定,针对部分案件法律适用、自由裁量的问题,均组织相关人员召开案审会,以咨询专家、集体研究等方式进行决策。同时畅通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主张渠道,充分保障其知情权、申辩权和其他合法权利。一季度,就生态环境执法办案召开案审会 2次,听证会2次。严格审核各执法单位提报的行政处罚案件,对其中存在证据材料不充分、处罚主体不明确、调查勘察笔录不详细、执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案件3起,坚决退回重新办理。
三、抓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
(一)发布鄂州市2021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根据《湖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鄂环发[2020]19号)(以下简称《办法》)及有关文件要求,2021年3月,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鄂州市2021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26家)》,共包含疫情防控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16家)、日常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10家)等两项清单。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守法正面激励和示范效应,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优化日常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方式。
(二)加强政务服务和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局党组召开政务服务事项认领专题研究会,确定市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认领23项。鄂城区分局、华容区分局、梁子湖区分局、临空分局在县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中认领事项10项,不予认领事项4项。在此基础上,葛店分局多认领一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省市县)事项。一季度,组织专人填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双随机、投诉举报等信息共计305个。
(三)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组织各相关科室针对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填报公平竞争审查表,逐级审核并归档。严格按照谁制定谁梳理、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组织各相关科室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抓普法宣传,提升绿色理念
继续开展疫情防护阶段法治宣传活动。我局精心安排、强化举措,深入基层社区、单位、企业,全力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环保志愿者走进化工小区、东升社区、恒大社区等,敲门入户社区居民分发疫情防控宣传手册和法律知识宣传单,告知群众少聚众、勤洗手,营造了疫情防控的良好社会氛围。
开展丰富多彩的七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先后开展爱国卫生大扫除志愿服务活动、“保护环境、美丽鄂州”保护长江母亲河活动、“世界水日”节水宣传志愿活动、“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共创优美社区环境”环保公益活动、“保护长江母亲河,遵守《长江保护法》”的宣传活动等。3月5日,鄂城分局执法人员先后到湖北上大模具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鑫路沥青路面材料有限公司、湖北韬蕾沥青路面材料有限公司等企业发放《致全区排污单位的一封公开信》,告知企业应按照公开信上的依法领证、按证排污、延续变更、排污登记,按期整改、监督检查、法律责任七个方面内容。3月11日上午,由市生态环境局葛店分局牵头,区创文办、区团工委、区文明实践中心、长江职业学院共同参与的“保护长江母亲河 遵守《长江保护法》”的宣传活动在秀海湖广场举行。环保志愿服务队在广场向广大居民发放《长江保护法》宣传册100余份,讲解环保有关法律法规和长江大保护的重要意义,倡导大家自觉依法保护长江生态环境。
五、下阶段工作打算
局党组十分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的部署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学习宣传新出台《长江保护法》、《鄂州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生态系统干部队伍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进一步加强营造法治化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在政务服务许可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办理上一网通办,提高效能,狠抓实效,更好地服务企业,满足市民需求。
三是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牢固树立“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切实推进生态环境与司法部门联动执法,重大案件会商督办、案件移送、联合调查、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定期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等工作。全面查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和推进案件办理。
四是进一步加强环境信访工作和行政调解。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注重民意收集和信息反馈,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信访制度,切实解决12345热线投诉问题。同时,也要积极做好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做好维稳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29日
站点地图网站标识码:4207000018 鄂ICP备05017375号 ![]()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书编号42071499007-00001 主办单位: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陈静 联系电话:(027)60281828 地址:鄂州市文苑路11号 |